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等相关规定, 石鱼 镇人民政府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 7 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镇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 红心街 460号
电子邮箱: 1174493235 @qq.com
联系电话: 023 - 45581345
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10 月1 8 日
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 各板块工作人员 :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等相关规定, 石鱼 镇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 铜梁区石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的 通知》( 石鱼 府 发 〔 202 2 〕 22 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10 月1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 重庆市铜梁区 石鱼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铜梁区 石鱼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 石鱼 府 发 〔202 2 〕 2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