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部门街镇

你好登录 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稳经济政策包 > 政策原文
    • [ 索引号 ]
    • 115002240093343308/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 铜农委〔2022〕10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财政局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科学技术局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铜农委〔 2022 105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财政局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财政局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三叶草官方网站入口观看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2 6 30




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融合化,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我区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第一条 大力发展粮油产业。①盘活撂荒地补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治盘活撂荒地种植粮食或油料,种植面积达 50 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 500 元;②稻渔综合种养补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 100 亩以上的,对农田开沟、安装防渗透膜等按照 1000 / 亩一次性补助,鱼苗按照 250 / 亩每年进行补助。

第二条 扶持莲藕产业发展。 ①种植补贴:对规模种植莲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面积达 100 亩(含)— 500 亩、 500 亩(含)以上的,每年分别按照 150 / 亩、 200 / 亩的标准奖励;②设施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项目总投资 50% 以内标准进行补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③社会化服务补贴: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环节补助 40 / 亩,除草、施肥、施药环节各补助 20 / 亩,采挖环节补助 200 / 亩,社会化服务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 亩;④品牌补贴:对成功创建莲藕农业品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农产品品牌奖补标准适度提高进行补贴 ;⑤保险补贴:对种植莲藕规模达 100 亩(含)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用工、自然灾害等保险费用方面按照保费的 50% 进行补贴;⑥贷款贴息:对种植莲藕规模达到 100 亩(含)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莲藕产业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50% 实行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 年。

第三条 扶持兔产业发展。 ①圈舍补贴:发展常年存栏 100 只种兔或年出栏 4000 只以上肉兔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成标准化圈舍后,分别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 5 万元,每增加 50 只种兔,分别增加补助 2 万元、 1 万元,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10 万元;②品种补贴:对年出栏肉兔 4000 只以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奖励分别是 1 / 只、 0.5 / 只,未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均奖励 0.3 / 只;③贷款贴息:发展兔产业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50% 实行贷款贴息;④保险补贴:参加兔养殖保险,按照保费的 70% 进行补贴。

第四条 扶持鸡产业发展。 ①圈舍补贴:发展常年存栏 1 万羽以上肉鸡养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成标准化圈舍后,分别一次性补助 15 万元、 10 万元,每增加 2000 羽,分别增加补助 1 万元、 0.5 万元,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15 万元;②林下养殖补贴:发展常年存栏 2000 羽以上林下鸡养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成规范棚舍后,一次性补助 5 万元,每增加 1000 羽,增加补助 1 万元,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③品种补贴:对年出栏肉鸡 3 万羽以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奖励分别是 0.5 / 只、 0.3 / 只,未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均奖励 0.1 / 只;对年出栏林下鸡 2000 羽以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奖励分别是 1 / 只、 0.5 / 只,未饲养统一品种出栏均奖励 0.3 / 只;④贷款贴息:发展鸡产业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50% 实行贷款贴息;⑤保险补贴:参加鸡养殖保险,按照保费的 70% 进行补贴。

第五条 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每年择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水肥一体化、大棚、喷滴灌等现代种养设施设备,按照项目总投资 50% 以内标准进行补助。

第六条 支持品牌培育。①创建补贴:新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以及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分别奖励 5 万元 / 个;新获得重庆名牌农产品、特质农品,分别奖励 3 万元 / 个;新获得“巴味渝珍”品牌授权产品,一次性奖励 0.3 万元 / 个。②认证补贴:新认证绿色食品,奖励 2 万元 / 个;新认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含转换期),奖励 5 万元 / 个;绿色食品续展产品,奖励 1 万元 / 个。

第七条 支持 畜禽种业及 标准化示范园建设。①养殖示范园补贴:建成标准化养殖示范园,按照项目总投资 50% 以内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②种场补贴: 建成祖代及以上种场或者地方品种纯种场, 按照项目总投资 50% 以内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第八条 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①设施设备补贴:每年择优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或购买加工设施设备,按照加工设施设备投入金额 50% 以内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 50 万元;②贷款贴息:每年安排资金 100 万元,对我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采取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率不高于银行 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 50% ,且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 年。

第九条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①科技示范基地补贴: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对评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②院校合作补贴:鼓励区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解决技术创新难题,在《铜梁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12 条措施》第九条补助的基础上,额外增加 20% 的资助金;③科技转化补贴:对获得农业相关发明专利并成功转化,且专利转化产品销售额年度首次达到 20 万元的,当年按照销售额的 10% 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本措施适用于在铜梁区内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本措施与其他奖励政策和财政补助不重复享受,同一事项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的就高不就低。本措施的申报、评审、拨付及管理,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按程序组织实施。本措施自 2022 6 30 日起实施,到 2025 12 31 日终止。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li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