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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ngtaotv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hongtaotv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铜府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告》)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现将《通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的目的和意见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特发布本通告。二、制定的依据和背景《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4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hongtaotv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是在依据国家、市级有关法律和相关文件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依法制定,符合发展需求。三、《通告》主要内容(一)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二)明确了犬只免疫,即犬只免疫时间,免疫机构。(三)明确了办理养犬登记时间、地点。(四)明确了养犬登记材料,即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的材料。(五)明确了养犬数量,即每户可以饲养几只犬。(六)明确了养犬种类,即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七)明确了公众对违法或者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监督作用,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八)强调严格遵守《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九)确定本通告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四、如何实行分区管理巴川街道除八一社区外其余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的全部社区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蒲吕街道葫芦社区、龙桥社区、穆莲社区、大坪社区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全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五、城市中每户可以养几只犬在养犬数量上,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犬;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2只。违反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2023年9月30日前,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以及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可以继续饲养。但是,应当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登记,并遵守有关行为规范,且重点管理区每户饲养犬只总数不得超过2只。六、什么犬不可以养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七、哪些犬只在重点区禁养,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共九种分别是:德国牧羊犬、昆明狼犬、重庆犬(川东猎犬)、拳师犬、秋田犬、杜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马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八、土狗可以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吗土狗又名中华田园犬,可以在重点管理区遵照大型犬饲养规定饲养,饲养时需进行栓养、圈养,或者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犬出户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九、养犬如何登记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养犬人应该自犬只狂犬病免疫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到养犬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地点,或者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公众号申请办理。一般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二)固定住所信息;(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四)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材料:(一)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二)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饲养犬只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十、遛狗不栓绳如何处罚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一、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怎么处罚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十二、哪些场所犬只不能进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候车(机、船)室、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禁止携犬进入标识的宾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十三、犬只伤人怎么赔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难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灭。犬只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遗弃、逃逸犬只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养犬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犬只给他人人身造成伤害,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不及时将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的,现场处理的人民警察可以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铜梁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及过程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江河战略”和国家水网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解决我区工程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铜梁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并印发了《铜梁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规划期为2023-2025年,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组成,具体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建立可持续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现代化新铜梁建设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二)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将实施各类水利工程30余个,规划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从“全区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三个方面确立“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水土保持率”6个增长指标。(三)重点任务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实现指标预期增长为目标。一是实施防洪减灾工程。推进中小河流小安溪、平滩河、淮远河支流治理工程及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是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配合开展长征渠铜梁段、涪江右岸铜梁段治理等战略性工程前期工作,完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铜梁段建设任务。推进双寨、桥亭、大元水库扩容及三叉口水库新建前期工作进度;全面形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立足成渝双城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按照“大水源、大水厂”的思路,逐步建成“3+2”供水格局,实施完成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乡镇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是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开展农村水网建设示范区项目,实施3个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四是河湖生态工程。将实施1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个水土流失面积综合治理项目。五是实施智慧水利工程。依托水利工程智慧建设,全面推行农村供水智能计量,推广灌区闸门智能控制;开展1个水文站、4个水位站自动化升级改造及小型水利监控项目建设。六是实施水利服务支撑工程。通过水利行业现有资源,开展水利科普工作;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要求,提升水行政服务能力。通过各类培训、引进水利专业人才为水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要素保障、水权水价改革、投融资改革、建设运行管理和工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明确了资金争取方向和拨付序时进度,阐明了水权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与总体目标,强调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提出了水利投融资新思路。
  • 《重庆市铜梁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以铜府办发〔2023〕29号文件形式予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实现“应执尽执”新要求,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庆市免费看成年视频的网址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三、主要内容《方案》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明确三个阶段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到2025年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到2027年底,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二)主要任务。明确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运行、强化数智引领四个方面主要任务。一张清单管权责: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全面落实现行法律法规中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积极承接市政府赋予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执行区级执法部门(单位)依法委托的执法事项。一支队伍管执法:各镇(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镇(街道)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区级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派驻、包片方式下沉执法人员,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一套机制管运行:通过建立多方联动协作机制、双重考核评价机制、分层分级业务培训机制、“三统一”执法运行机制、重大执法决定双重审核机制、“三位一体”执法监督机制,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实提供保障。强化数智引领:各镇(街道)主动对接全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全口径、全要素汇集执法全过程数据信息,推进执法数据全面共享。(三)工作安排。主要包括4个阶段:一是明晰执法事项阶段。按照通用赋权事项全面承接,自选赋权事项承接比例不低于15%标准选取拟承接赋权事项,形成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与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和委托执法事项清单汇总形成《重庆市铜梁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二是先行试点阶段。东城街道为全市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起开始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全面施行阶段。2023年12月31日起,全区其余镇(街道)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是总结提升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亮点,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四)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梁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区政府负责协调、督导和指挥调度等工作;相关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为镇(街道)提供业务指导;各镇(街道)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区司法局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充实优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持队伍稳定。健全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等方面向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倾斜。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镇(街道)执法队伍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资金支持。四是严格督查问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 2023年11月10日,hongtaotv办公室印发了《铜梁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管理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一、制定背景和依据为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及hongtao.tv福利社入口工作要求,结合铜梁区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二、正式施行日期2023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三、主要内容(一)哪些地入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商业、工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二)谁来入市具有该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其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依据不动产登记结果确认。入市前,土地所属村(组)集体应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三)怎么入市(四)收益分配1.调节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以及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以出售、交换、赠与或其他视同转让等方式取得再转让收益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2.集体收益内部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归农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集体内部分配入市收益时,应兼顾集体和成员个人利益,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成员的获得感。农民集体所得的入市收益在分配时,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分配及使用。(五)供后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入市联合核对时提出的产业准入、开发投资等条件,纳入合同内容或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
  • 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完善一批产业链条,建成一个特色园区,力争全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新培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域科技型企业8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力争打造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爆品”2个。 产业发展:发挥资源优势、聚焦特色产品,按照“深抓重点领域、推进梯次培育”思路,构建以冷链食品、休闲食品为主攻产业,以肉蛋、火锅食材为重点产业,以果蔬、粮油、中药材为辅助产业的“2+2+3”铜梁特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主攻产业冷链食品(预制菜等)休闲食品(铜梁凤爪、白羊咸菜、兰花根、翰林酥等)▶重点产业肉蛋(铜梁黑鸡、铜梁肉兔等)火锅食材(铜梁龙火锅、齐庆、叙知香、香即福等)▶辅助产业果蔬(铜梁莲藕、双山樱桃、小林李子等)粮油(稻米、挂面制品、酿酒等)中药材(铜梁葛粉、龙小艾、铜梁枳壳等) 重点任务:▶实施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行动优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构建“一园多组团”发展格局,规划1000亩左右土地,建设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农产品加工、体系化物流配送和营销网络”于一体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到2027年,成功创建市级特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园区,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实施“头羊计划”推进行动培育壮大“链主”企业,鼓励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联合体,促进产业链上各关联主体协同发展,培育形成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到2027年,培育市级领军企业5家、成长性企业5家、综合服务保障企业5家和上市后备企业1家。▶实施种养基地打造行动深入推进“巴岳农庄”改革工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西南研发中心,建成蔬菜花卉生物育种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推广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及物联网技术,到2027年,全区设施蔬菜达到10万亩。到2027年,年出栏生猪55万头、肉鸡1500万羽、肉兔500万只。▶实施特色品牌创建行动稳量提质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到2027年,新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等市级以上农业品牌15个以上,“三品一标”品牌认证续展率达到65%。▶实施服务平台培育建设行动支持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到2027年,全区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达到13亿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积极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输送实用性、技术型人才。加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服务助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参与制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行业标准,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专家跟踪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时效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深化部门、镇街食品风险预警交流机制。
  • 出台背景:2021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时指出,健全完善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紧急使用等工作机制,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免费看成年视频的网址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初,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0年底、2021年初先后出台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各省市研究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了相关要求,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2022年底,重庆市免费看成年视频的网址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目的意义:建立健全本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含疫苗,以下简称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类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主要内容:《预案》共9个章节33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对突发事件分级的标准。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共2条,明确了区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及专业技术机构。第三章监测与预警,共2条,规定了监测责任主体和内容,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调整与解除等事项。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共7条,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响应调整、信息发布及应急结束等方面事项。第五章后期处置,共3条,分别对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和奖惩的内容进行解释。第六章应急保障,共4条,从信息、队伍、医疗和经费四个方面进行解释。第七章预案管理,共3条,从预案修订、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对预案进行管理。第八章附则,共3条,对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进行了明确。第九章附件,共4条,分别为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区组织指挥架构图、信息报告流程图和应急响应流程图。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重大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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